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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全媒体记者赵海龙报道 1月18日,记者获悉,我市制定发布相应工作方案落实省支持企业春节前后稳岗稳产若干政策措施,鼓励引导企业春节前后稳定生产、快速复产,确保经济运行整体向好。
方案指出,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继续实施满负荷生产奖励政策。对一季度满负荷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财政奖励;对一季度满负荷生产且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财政奖励。
对执行分时电价的工业企业实施阶段性用电优惠。支持企业连续生产、错峰用电,1月17日至2月5日,有关企业平段电量按到户电度电费的80%结算,谷段用电量按现行电价结算。
对春节期间保持连续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用工奖补。1月17日至2月5日,保持连续生产(日均用电量不低于2022年日均用电量的70%)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2023年1月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为基数,按500元/人的标准进行奖补,每家企业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对白名单企业实行运输车辆高速通行费优惠政策。1月17日至2月5日,对我市省“四保”白名单企业运输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给予20%优惠。